关于举办2012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的 通知及招生简章
苏机协[2012] 13号
关于举办2012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机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升我省装备制造业的人才结构,我会与南京工业大学和江苏大学今年分别联合举办全省装备制造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南京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安全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等
二、联合办学的主要特点
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全省装备制造企业及相关科研开发、教育培训、经营贸易等单位组成的行业社团组织。多年来我会与有关高校联合办学,取得了很好的业绩,为我省机械行业培养了一批高端人才,也为企业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今年我会与南京工业大学和江苏大学联合举办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我会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学员完成学业。
1、在入学考试与录取阶段,有关高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员,工作业绩突出的考生可申请优先录取;
2、学员当年GCT考试不过关,可申请跟班听课,翌年再考;
3、按区域或单位组建学习互助小组,便于学员互帮互学,迅速提高;
4、根据学员的工作特点和时间安排,采用设点授课、就近跟班听课和到校集中授课等形式,灵活安排上课时间地点;
5、我会可推荐聘请行业专家为学员企业指导老师,全面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6、参加学习的学员,三年学时可作为继续教育时间,由我会发给继续教育证书。学员优秀毕业论文将刊登在会刊《江苏装备制造业》上,作为今后职称评审的重要材料。
三、考生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于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的优秀人员。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学位年限和大学本科毕业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且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本科所学专业应为理工门类专业,非理工门类专业的考生,其工作岗位或工作性质必须具有工程背景。
四、报名程序
请各单位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协会网站上相关招生实施办法,填写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一)于6月20日前Email至省机械行业协会业务二部。
五、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考试时间一般为为10月下旬,确切时间以国家下达招生文件为准,届时再行通知。“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语运用能力测试(只招收英语考生)。“GCT”试卷满分400分,每个部分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第二阶段,全国联考(GCT)成绩发布后,达到相关高校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GCT”成绩参加相关高校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基础课考试的命题、阅卷及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由相关高校自行组织;专业综合面试由学校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经历、潜在素质和业绩。
六、录取
相关高校根据考生的“GCT”、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总和,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
七、学习方式及年限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即自学、个别辅导答疑和集中到校授课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双休及节假日上课。如本地或本企业集中授课满20人可组成一班就地上课。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一般一年半左右时间修完全部课程。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
2、经入学考试合格后录取的学员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过相关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八、学习费用
学员学习费用2.4万元左右,具体参照招生人数、生源点、开课专业领域数而定。
九、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积极鼓励、选拔和有计划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按照培养使用原则,各单位宜重点推荐企业领导、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并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充分保障学员学习时间。
2、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从有利于国家、企业和个人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报考,并通过学习深造,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社会。
3、学习费用一般由个人支付,有条件的单位可承担或部分承担相关学习费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机械行业协会 章利林徐芳
联系电话:025-83302085,86630059 传 真:025-86630059
邮 箱:jxlh.js@163.com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省机械大厦2909室
邮 编:210008
附件:
一、《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2012年拟报考工程硕士人员情况统计表》
三、江苏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机械硕士学位通知
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 2012年5月2日印发
附件四:南京工业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doc